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时间:2025-12-10 04:30:11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精选]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精选]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1

一、按照国家免疫程序,完成“五苗”及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

二、按时建立接种卡、接种证,建卡率、建证率100%,卡证符合率100%。

三、认真落实儿童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及时补种、补证。

四、严格执行“冷链”设备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冰箱温度记录,每日2次。

五、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免疫规划工作例会,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报表。

六、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认真做好消毒灭菌工作。

七、加强流动儿童、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工作。

八、积极开展免疫规划宣传栏,每季度不少于1次。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免疫规划宣传,特别是免疫规划宣传日(4月25日)在街头进行免疫规划宣传咨询、下发宣传资料等。

九、继续做好afp、麻疹等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的监测。

十、对乡村医生进行免疫规划知识培训,全年不少于次以上。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2

根据《关于做好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新生入托入学时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我卫生室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的

1、及时发现无接种证、未免疫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通过补证、补种,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2、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和合作,知道并促进学校和入托机构免疫预防相关工作。

3、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家长对规划免疫工作的认识和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

二、查验范围、对象及内容

1、查验范围

小学。

2、查验对象

(1)、所有新报名入托、入学儿童。

(2)、各学年期间接受的.转托(学)儿童和暂时借托、借读儿童。

3、查验内容

(1)、儿童有无预防接种证。

(2)、是否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三、培训 宣传

及时参加上级卫生院的培训。培训内容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报告机构、时限、内容等)、漏种儿童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求。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的意义和有关知识;应当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

四、工作实施

1、接种点要指导小学,在儿童入托、入学报名时,要求其家长按照要求,提交预防接种证。

2、预防接种证查验过程中发现的所有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的儿童,确定每名儿童要补证、补种的疫苗以及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对需补证、补种的儿童填写《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并通知家长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的辖区的接种点进行补证、补种;疫苗补种信息要及时上卡上证。

3、确保预防接种各项措施的实施。并及时将补证、补种工作完成数据统计汇总上报。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3

一、工作目标

1.为村所有0-6岁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的传染病。

2.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六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及时为村内所有居住0~6岁儿童做好预防接种。

(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3)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4)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5)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6)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7)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8)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诊治,按照“常见的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处置原则”进行处理。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表,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4

一、认真向单位领导汇报,取得领导重视,合理安排接种人员和补证补种时间,并会同当地有关学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做好春季和秋季中学生接种证查验工作。

二、主动与小学、幼儿园等联系,协调与学校查验接种证有关工作,掌握本校内中学生摸底资料。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和班主任进行培训,指导如何填写幼儿免疫状况登记表,如何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与学校约定补证补种时间。

三、对初中学生进行巡回督导,指导、协助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并掌握相关接种信息。

四、合理安排时间对需要补种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接种前安排好接种人员、接种器械、接种场地、接种资料表册的准备、疫苗的`领取等。

五、补证补种前认真进行卡证核对,以杜绝重复接种等差错发生;仔细询问学生的健康状况,告知有关事项,进行预检并认真填写《查验接种证告家长书》。

六、补办接种证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分别补办《接种证》和复制接种卡,将补卡证情况登记入《岢岚县查验接种证补证补种情况登记表》

七、补种时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将补种情况登记入《岢岚县入学学生补证补种登记表》。

八、补证,补种结束后及时上报各统计报表。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5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及参照上级20xx年考核目标责任书的分解,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下,以预防为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动员全社会参与是控制和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的主要措施,为认真做好我区20xx ……此处隐藏11598个字……生室登记保存,各村副卡、接种证必须与正卡吻合;接种证的发放作好发放登记。各行政村卫生室防疫员要在月末上交本月本村儿童出生名单,及时上报月龄报表,并及时从正卡转录本村本月儿童接种信息到副卡上。

5、加强流动人口儿童、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3岁以下流动儿童建卡率≥90%,五苗单苗接种率≥95%,各村卫生室每年开展2次流动儿童调查及查漏补种活动,开展一次流动人口集聚地儿童接种抽样调查,做好外来流动人口、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工作。

6、预防接种门诊建设

(1)继续抓好和完善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对一年来预防接种门诊接种质量、接种率进行认真评估,对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是否合理进行分析;

(2)对预防接种门诊设施的投入,配置好相应物资;

(3)加强对预防接种门诊接种人员的培训,接种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操作;

(5)按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按时上报接种成果报表。

7、计免资料管理:

对上级下发的文件、计划、通知及各种资料做好收发登记。

掌握如下资料:

(1)以村为单位的总人口数、性别构成、零岁组月龄构成,0-15岁年龄构成;

(2)行政区划及托幼资料;

(3)镇村防保网络人员分布;

(4)接种器材帐目登记;

(5)各种生物制品的领发登记;

(6)每次冷链运转的接种成果报表;

(7)疫情疫点调查处理,计免针对疾病的个案登记资料;

(8)计免工作计划、文件、通知、总结、检查记录等资料;

(9)重点生物制品接种资料;

(10)指导完成村级卫生室资料。搞好三种图表(0-15岁组年龄构成、防保网络、全年接种成果报表)上墙,继续完成其他各项资料并归档。

8、计免工作的具体指标要求:

(1)建卡率、建证率、卡证吻合率100%;

(2)二00九年出生儿童一月内建卡建证率达100%;

(3)“五苗”十二月龄接种率95%以上,岁组加强、岁组“三苗”复种率95%以上;

(4)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其中首针及时接种率达80%以上;

(5)资料上报:预防接种门诊在接种完成后5天内将接种成果报表上报县疾控中心;月龄组报表在每月的5日前上报上一月的新生儿童数。

二、计免工作培训、宣传

1、计免培训:在每次运转前以会代训的方式培训村级卫生人员2次以上,平时安排专题培训2次以上并作好运转例会记录。

2计免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计免宣传,重点宣传乙肝疫苗接种,出墙报12期,计免宣传日(4月25日)在街头进行计免宣传咨询、下发宣传资料。

三、计免督导

1、按照分级督导的原则,镇督导组对各村计免工作全年督导2次以上,并作好相应的工作计划,督导后作好督导记录和总结。

2、防保所在每次运转结束后对各村进行督导,并随机抽查2—4村接种情况,写好督导总结;半年和年终对辖区内计免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总结上报。

四、计免监测

(一)、温度监测:每天记录冰箱温度2次,2次之间间隔不少于6小时。

(二)、计免相关疾病的监测:

1、AFP:全镇卫生人员必须及时报告AFP病例,并协助县疾控中心采集合格标本,收集病例资料。

2、麻疹:

(1)疫情报告:发现疑似麻疹病例后,24小时内向市疾控中心报告传染病报告卡。

(2)常规报告:参照目前脊灰疫情AFP专报系统的要求,执行疑似麻疹病例旬、月报制。

(3)主动监测:每旬至少1次深入辖区进行麻疹主动监测。

五、重点生物制品的接种

具体任务按上级工作计划而定。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15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儿童,是指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中随监护人在暂住地居住满3个月以上,年龄在7周岁以下的儿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划免疫,是指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水平分析,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利用疫苗进行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第四条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监督管理工作。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指定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作为预防接种单位,并根据人口分布状况科学、合理的划分责任区域,方便流动儿童及时接种疫苗。

第五条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预防接种单位应当向社会宣传计划免疫的有关法律、法规,普及计划免疫的有关知识。

第六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和接种方案,认真做好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的组织、宣传、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建立建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流动儿童的监护人应当自觉到所在区域的预防接种单位为流动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手续,预防接种单位为本责任区域的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

第八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宣传、教育,并对流动儿童进行登记汇总,告知监护人应带领流动儿童到接种单位进行接种、补证。

第九条预防接种单位应当定期到本责任区域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收集流动儿童登记汇总资料,并及时通知监护人带领流动儿童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接种。

第十条预防接种单位应当主动向流动儿童的监护人索取流动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证明,对无预防接种证或无接种证明的,应当及时建立预防接种证,接种疫苗。

第十一条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有接受计划免疫服务的同等权利,预防接种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流动儿童提供计划免疫服务。

第十二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规定配合做好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一)公安机关在为暂住人口办理暂住登记时,发现其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被监护人的,应通知其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为被监护人办理接种登记。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为暂住人口办理营业执照时,发现其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被监护人的,应通知其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为被监护人办理接种登记。

(三)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为暂住人口中的育龄妇女办理登记时,发现其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被监护人的,应通知其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为被监护人办理接种登记。

(四)流动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有未受种的,应向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预防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预防接种单位补种。

(五)新闻单位应当配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有关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引导流动儿童主动接受预防接种。

第十三条实施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预防接种经费由区财政列支,预防接种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被接种者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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