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汇编15篇)
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它在不经意间流逝,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现在就让我们好好地规划一下吧。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1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在校在园学生计划免疫工作,提高少年儿童疫苗免疫接种率,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发生流行,建立入学新生的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1、做好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要认真做好登记,并于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报告未种、漏种儿童名单,配合预防接种门诊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补种。
2、查证时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幼儿应及时将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幼儿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原发证单位)补证。
3、严把入口关,及时发现漏种幼儿,确保在园幼儿免疫接种率,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切实保证我园幼儿的身体健康将起到积极作用。
4、对于漏种疫苗种类或针次较多,不能及时完成补种的幼儿,应协助接种单位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尽快完成补种。
5、加强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该制度的不断完善。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21、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
首先使各单位广大群众要提高认识搞好儿童计划免疫预防造福人类,是人类健康的百年大计,它既关系到物质文明建设又关系到精神文明建设。为了提高全社会对计划免疫工作的认识,我院以墙报、黑板报、图片剪贴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广泛开展计划免疫社会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增强预防保健认识,踊跃参与并积极配合,使计划免疫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管理
2.1计划管理建立逐年逐月儿童出生登记簿,记录家长姓名、儿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社区每出生一名儿童由家长及时到预防保健科登记入册。根据接种对象,按计划到市防疫站领取疫苗,避免疫苗浪费,做到有计划地预防接种。
2.2加强计划免疫档案管理我院实行计划免疫一卡、一证、五簿管理,将每次接种的'一系列工作及时记录,统计,上报,入档,从而控制了儿童预防接种登记卡和儿童预防接种证。五簿是:儿童出生人数统计簿、疫苗制品领发登记簿、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管理登记簿和计划免疫工作百分考核登记簿。
3、科学的质量管理和实施
3.1在每次疫苗接种前我院逐一通知到每位接种儿童家长,并预先将各接种对象和注意事项,儿童家长持通知单到预防保健科进行免疫接种。
3.2计划免疫规范化我院实行每月25日进行计划免疫预防接种,防止漏种、错种和重种等情况,待接种结束后按预防接种登记和通知单核实接种人数,统计报表,对未接种着注明原因,以待下次补种。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3近几年,我国的计划免疫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继颁布,给计划免疫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卧龙区总人口87万余人,辖14个乡(镇、办),共246个行政村和1450个自然村,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区和人口大区,面临这种新形势,如何进一步做好全区的计划免疫工作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1、现状及问题
1.1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我国从1978年开始实施儿童计划免疫,通过对儿童实施有计划的预防接种,有效地控制了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对保障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起到了无法估量的作用。但“重治轻防”的观念仍不同程度地影响着计划免疫工作,预防接种所产生的社会及经济效益未被充分认识,再加上地方财政紧张等因素,导致计划免疫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计划免疫工作的需求。有关调查表明,目前乡级防保人员的工资待遇普遍偏低,村医待遇低或无待遇,导致他们缺乏工作积极性,有些村医不愿承担计划免疫工作,甚至弃医从农或从商,严重影响了计划免疫各项措施的落实。
1.2流动儿童管理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变革,我国流动人口迅速增加,流动儿童群体庞大,居无定所,预防接种工作难以落实,已成为影响计划免疫工作持续深入发展的突出问题[1]。2004年我区0~7岁儿童数为76703人,其中流动儿童4001人,占儿童总数的5.22%。根据2004年全区流动儿童免疫接种情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区约有3.0%的流动儿童尚未完成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主要原因是:一是大部分流动儿童家长来自偏僻的农村,文化水平相对偏低,缺乏对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知识的了解;还有部分流动人口是计划外生育,儿童家长怕罚款而拒绝为儿童接种;有的儿童家长由于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计划免疫工作者多次通知并上门动员仍不接种。由此可见,影响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率的主要因素在儿童家长方面,与有关报导相近[2]。二是免疫程序难以确定。调查资料显示,近半数的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史无据可查,有免疫史记录的,其接种情况也有相当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免疫程序,对这部分儿童如何安排接种,是一个令基层计划免疫管理人员大伤脑筋的问题。三是预防接种通知难以到位。流动人口是一组动态人群,搬迁频繁,居无定所,致使预防接种通知难以到位,严重影响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接种率,使这部分人群成为传染病多发、爆发与流行的.高危人群[3]。
1.3计划免疫接种工作中的立法及执法问题计划免疫工作任务是由国家规定的指定性规划任务,对计划免疫工作的实施和发展产生了保护和约束作用。 2004年12月1日,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正式颁布实施,其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为计划免疫工作提供了法律保证,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是政府和儿童家长均有义务为儿童提供及时的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意味着我国实行的是“强制性”免疫策略。只要无禁忌证,儿童都应该接受预防接种。但在实际工作中,虽然大部分儿童家长都能够按要求为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并按国家规定程序及时为儿童进行预防接种,但仍有部分儿童家长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或意识不到位,未能按规定程序为 ……此处隐藏14711个字……证、建卡率、单苗及全程接种率、疫苗接种质量、冷链管理情况及免疫规划有关资料整理、收集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开展各种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降低我区各种传染病发病率。同时针对不同传染病流行季节、易感人群开展各类疫苗接种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完成一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五、做好各种疫苗供应管理工作,规范供应渠道。完善领发苗登记制度,保证冷链正常运转,确保疫苗效价,做到有效接种,做好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冷藏、分配和统计汇总工作。我区现有冷链设备大部分已更新,今后做好冷链设备维护工作并加强冷链管理,尤其疫苗运输过程中的冷链。
六、开展人群抗体水平及免疫成功率检测。为了解辖区1-15周岁儿童接种疫苗后免疫状况,评估适龄儿童接种疫苗后的免疫水平,根据“知情同意、自愿检测”的原则动员适龄儿童开展免疫效果监测,了解适龄儿童接种疫苗后的免疫状况,评价免疫预防接种质量和水平,为制定科学的免疫预防策略和工作方案提供依据。按照相关要求为检测结果阴性的儿童及时进行补种。
七、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利用4月25日免疫规划宣传日等契机,大张旗鼓对辖区居民进行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扭转从“要我接种”变成“我要接种”的局面。
八、认真执行《福建省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制度,加大宣传,最大限度争取家长配合,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儿童出入的信息交流,开展对特殊儿童的主动搜索,不断提高流动儿童接种率。
九、加强对各设有产科的医疗机构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接种首针乙肝疫苗工作督导落实,提高乙肝疫苗首针接种及时率。
十、认真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免疫规划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科学性工作,必须继续依靠各级政府、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广大群众的参与以及通过全体预防保健人员共同努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规范免疫规划工作资料收集,提高预防接种质量,使我区免疫规划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保障儿童健康。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指标要求
1、常规免疫:根据上级要求,专用乙肝,卡介苗,糖丸,百白破,麻疹疫苗,麻风,麻腮,麻腮风,乙脑,A群流脑,A+C群流脑,甲肝等疫苗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全部免费疫苗。我镇每月的16至19日为接种时间,各村防疫员必须提前―天到防保所转抄当月应种儿童名单,以便进行通知。
2、乙肝疫苗的管理及接种实施:接种室要建立乙肝疫苗、注射器的专帐登记和使用核销制度,使用的数量与接种人次数相吻合,严格执行安全注射管理制度,统一回收、处理使用过的注射器材,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转录其他单位转移来的《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的接种信息;各村卫生室防疫员要及时掌握本村新出生儿童信息,通知并动员新出生儿童家长在24小时内到赵庄镇预防接种门诊接种乙肝疫苗,以提高首针接种及时率。
3、主动与教育部门协调搞好各小学新入学儿童查验接种证及补种、补证工作,首针补种、补证率≥100%;全程接种率≥95%。
4、卡证管理:1岁以下儿童建卡率≥90%,(本地户口儿童出生后1月内;居住满个3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完成建卡建证,卡证吻合率95%,逐月依次填写登记,卡面保持清晰,项目填写完整,正卡由防保所统一保管,副卡由各行政村卫生室登记保存,各村副卡、接种证必须与正卡吻合;接种证的发放作好发放登记。各行政村卫生室防疫员要在月末上交本月本村儿童出生名单,及时上报月龄报表,并及时从正卡转录本村本月儿童接种信息到副卡上。
5、加强流动人口儿童、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3岁以下流动儿童建卡率≥90%,五苗单苗接种率≥95%,各村卫生室每年开展2次流动儿童调查及查漏补种活动,开展一次流动人口集聚地儿童接种抽样调查,做好外来流动人口、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工作。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15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儿童,是指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中随监护人在暂住地居住满3个月以上,年龄在7周岁以下的儿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划免疫,是指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水平分析,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利用疫苗进行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第四条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监督管理工作。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指定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作为预防接种单位,并根据人口分布状况科学、合理的划分责任区域,方便流动儿童及时接种疫苗。
第五条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预防接种单位应当向社会宣传计划免疫的'有关法律、法规,普及计划免疫的有关知识。
第六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和接种方案,认真做好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的组织、宣传、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建立建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流动儿童的监护人应当自觉到所在区域的预防接种单位为流动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手续,预防接种单位为本责任区域的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
第八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宣传、教育,并对流动儿童进行登记汇总,告知监护人应带领流动儿童到接种单位进行接种、补证。
第九条预防接种单位应当定期到本责任区域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收集流动儿童登记汇总资料,并及时通知监护人带领流动儿童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接种。
第十条预防接种单位应当主动向流动儿童的监护人索取流动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证明,对无预防接种证或无接种证明的,应当及时建立预防接种证,接种疫苗。
第十一条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有接受计划免疫服务的同等权利,预防接种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流动儿童提供计划免疫服务。
第十二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规定配合做好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一)公安机关在为暂住人口办理暂住登记时,发现其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被监护人的,应通知其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为被监护人办理接种登记。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为暂住人口办理营业执照时,发现其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被监护人的,应通知其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为被监护人办理接种登记。
(三)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为暂住人口中的育龄妇女办理登记时,发现其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被监护人的,应通知其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为被监护人办理接种登记。
(四)流动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有未受种的,应向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预防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预防接种单位补种。
(五)新闻单位应当配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有关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引导流动儿童主动接受预防接种。
第十三条实施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预防接种经费由区财政列支,预防接种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被接种者收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