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报告

时间:2025-11-25 23:51:11
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报告

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报告

在生活中,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报告1

国家林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办规〔20xx〕194号)文件精神,我厅积极部署开展了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质保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明确自查范围。确定本次自查自纠时间为20xx年11月23日—12月5日,检查范围为20xx年—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不含厦门市),主要包括: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林业生产救灾资金、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为加强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规范和有效使用,我厅及时转发了国家林业局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积极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等各项制度。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各项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要求各市(县、区)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厅每年都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资金进行抽查,及时发现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确保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二)资金申请情况。我省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申报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即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区)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审核、筛选后,由县(区)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提出申请,再由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省林业厅、财政厅申报,最后由省林业厅、财政厅转报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在资金申报过程中,做到层层把关,保证项目申报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三)资金拨付情况。20xx—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预算下达我省数为113101.31万元,各县(区)林业部门实际已到位 94241.8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6358.41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1410.5万元、林业生产救灾资金1699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1180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75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390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3120 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 2660万元、造林补助资金 2475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7278.5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23410.43万元。

(四)资金使用情况。从本次自查情况看,各市(县、区)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都能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20xx—20xx年,各项目建设单位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累计已支出72670.87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33497.5659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1312.67万元、林业生产救灾资金1440.86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628.64 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2480 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2350.9851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20xx.71 万元、造林补助资金 1250.88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4583.93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23025.7656 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34.87万元。

(五)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为我省林业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了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各项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一是生态效益逐步显现。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造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等资金的支出,进一步优化了林分结构、改善了林木的生长环境、提高了林农与护林员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使生物多样性得到了保护。二是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造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等直接降低了林业生产成本,提高了林农造林的积极性,增加的林业生产者的经济收入。三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等支出,改善了基层林业单位的生产、生活环境,安定了一线林业生产者人心,有利于保护林业持续发展。四是社会效益得到实现。各项林业专项资金的支出,有利于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林业生产,解决就业问题,为农村的安定稳定创造良好的局面。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部分县(市、区)资金到位不及时。

(二)个别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三)林业专项资金投入不足,补助标准较低,补助覆盖范围较小。

针对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我厅将及时督促整改:一是督促有关县(市、区)与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林业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项目管理,要求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设备、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林业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建议

(一)建议中央专项资金能够及时下拨,避免专项资金结余过大。

(二)建议中央加大对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抚育及造林补贴试点资金、林木良种建设等项目资金的投入。

(三)对林木良种、造林抚育、林业科技推广等工程,应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报告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深入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云财教?20xx?222号)、勐海县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此处隐藏6021个字……自筹资金83万元。二是土地治理与产业化经营两类结合项目涉及稷峰镇的吴城村、永宁村和化峪镇的东段村,项目区建设面积0.32万亩,总投资31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95万元,省级财政配套78万元,市级财政配套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3.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9.5万元。这两个项目于20xx年5月全面完工,5月31日接受市农发办验收,并被评定为优良工程

(2)产业化项目工程实施情况

20xx年度我县的产业化项目有1个,由稷山县友臻板枣专业合作社实施,项目已于20xx年11月底全面完成。

合作社实施的“年产500吨优质稷山板枣加工扩建项目”总投资320.35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75万元,自筹资金245.32万元。主要建设工程:建设500吨的红枣保鲜冷藏库,其中预冷间建筑面积150m2,容积4500m3,地窖2580m3,该项目的实施能普及先进的板枣储藏保鲜技术,提高枣农科技素质和营销理念,拉动板枣产业发展,叫响稷山板枣品牌。引导和带领当地板枣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2、20xx年度农发项目资金完成情况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1328万元,完成1310.17万元,其中:

①水利措施

稷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区水利措施完成投资784.84331万元,完成计划的100%,占土地治理总投资的59%,包括更新机井6眼,完成投资170.0394万元;修复配套13眼,完成投资70.1146万元;架设输变电线路5.5公里,完成投资98.47821万元;埋设地下输水管道53公里,完成投资266.0368万元;防渗衬砌渠道10公里,完成投资132.5226万元;修建渠系建筑物568座,完成投资35.6061万元;喷灌400亩,完成投资12.0456万元。

②农业措施

稷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区农业措施共完成投资313.5612万元,完成计划的99%,占土地治理总投资23.6%,其中:改良土壤0.5万亩,完成投资60.901万元,新开整修田间机耕路26.25公里,完成投资237.5958万元,晒场2160平方米,完成投资15.0644万元。

③林业措施

稷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区林业措施完成资金125.7809万元;完成计划的99%,占土地治理总投资9%,栽植绿化树22056株。

④科技推广

科技推广措施共完成投资59.692633万元,完成计划98.87%,占土地治理总投资5.12%。其中:技术培训4500人次,完成投资27.742633万元;示范推广0.06万亩,完成投资31.95万元。

管理费用支出26.2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准备费用及设计、绘图、规划、编报、复印材料、验收等费用)。

管护费13.27万元尚未支出。

工程结余18.83万元。

(2)土地治理与产业化经营两类结合项目资金使用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两类结合项目总投资312万元,完成投资309.11万元,其中:

①水利措施

稷山县20xx年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两类结合项目区水利措施完成投资185.0066万元,完成计划的99%,占总投资的59%,包括更新机井2眼,完成投资64.4544万元;修复配套5眼,完成投资22.1544万元;架设输变电线路2.4公里,完成投资30.9258万元;埋设地下输水管道6.4公里,完成投资27.4638万元;防渗衬砌渠道4.5公里,完成投资29.6788万元;修建渠系建筑物333座,完成投资10.3294万元。

②农业措施

稷山县20xx年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两类结合项目区农业措施共完成投资79.946万元,完成计划的99%,占总投资26%,其中:改良土壤0.05万亩,完成投资4.998万元,新开整修田间机耕路12.7公里,完成投资74.948万元。

③林业措施

稷山县20xx年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两类结合项目区林业措施完成资金25.501万元;完成计划的99%,占总投资8%,栽植绿化树6350株。

④科技推广

科技推广措施共完成投资16.1192万元,完成计划100%,占总投资5%。其中:技术培训3000人次,完成投资7.7992万元;示范推广0.05万亩,完成投资8.32万元。

管理费用支出2.53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准备费用及设计、绘图、规划、编报、复印材料、验收等费用)。

管护费2.88万元尚未支出。

工程结余2.8902万元。

(3)产业化项目资金完成情况

产业化项目总投资320.35万元,完成资金328.23万元。其中:完成财政资金75万元,完成农民自筹资金253.23万元。土建工程完成资金75万元,设备工程完成资金253.23万元。

三、夯实基础,圆满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接到通知后,我办高度重视,按照省、市和县的要求,专门成立了检查工作领导机构,重点开展了三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在深入学习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我办资金使用实际情况和上级检查工作要求,对过去资金使用情况逐笔、逐项目进行一一核查。核查坚持见账、见人、见项目,做到帐帐、帐物相符,严格按照省、市、县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核实、核查。二是落实县级报账,严格资金管理。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农发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农发资金,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认真落实县级报帐。加强农发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管理办法。在农行开设专户,把中央、省、市各级财政资金和项目区群众上缴的自筹款全部纳入财政农发专户,落实了“三专”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行投资,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报帐的管理程序,做到工程进度表、提款报帐申请表、发票、合同、验收竣工表等齐全。同时严格资金拨付手续,所有支出均要开据正式发票,杜绝白条入帐;发票填写规范,承包单位、物资供应商与发票收款人相符,发票日期、数量、规格、单价填写齐全,并由实施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做到手续齐全,票据合法,支出合理,使资金管理更加规范。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存在的问题有以下两方面

1、接待费超支,我办每年项目检查验收频繁造成接待费超支,今后我们要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同时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力争将接待费降下来。

2、关于产业化市县配套金5万元未到位问题,已于20xx年8月全部到位,并拨付给相关企业。

总之,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内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为农民增产、增收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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